为指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抗病毒药物的科学研发和评价,提供可供参考的技术标准,药审中心制定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抗病毒新药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试行)》(见附件)。根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印发药品技术指导原则发布程序的通知》(药监综药管〔2020〕9号)要求,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同意,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附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抗病毒新药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试行) 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2022年2月8日 长按识别二维码电话:010-53345902传真:010-65735819地址:北京市朝阳北路龙湖长楹天街西区2栋2603-2606室网址:www.drugevaluatio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