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器械类产品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豁免生物学试验?
基于当前认知水平,若手术器械类产品中与患者直接或间接接触的材料仅由金属材料组成,经验证符合外科植入物用金属材料或外科器械用材料相关国家、行业及国际标准,以及产品相关国家、行业标准中规定牌号(如YY/T 0176《医用剪通用技术条件》中规定的材料牌号),在提供材料化学成分验证资料(若论证生产工艺对材料化学成分不造成影响,可以原材料材质单的形式提交)的情况下可豁免生物学试验。
输注产品初包装发生变化是否必须进行生物学试验?
初包装变化需重新进行灭菌和有效期验证,一般不需要进行生物学试验。
含有输送系统或配件的无源血管植入器械,植入部件和输送系统或配件是否需要分别进行生物学评价?
对于含有输送系统或配件的无源血管植入性医疗器械,如预装在输送系统上的植入性支架、封堵器等,由于此类医疗器械中预计长期留置于人体的部件与其输送系统或配件在与人体接触性质和/或接触时间方面存在明显不同,该类产品在注册时,宜对预期长期留置于人体的部件和输送系统或配件分别进行生物学评价。
相同材质的普通可吸收缝线与带倒刺可吸收缝线是否可以在一个注册单元内申报?
生物相容性评价是否需要两种类型的缝线分别评价
因普通可吸收缝线与带倒刺可吸收缝线的产品设计、闭合伤口的机理、性能指标等均不同,需分别开展产品性能研究、断裂强力在动物体内随时间的变化的研究、临床评价等,建议划分为不同的注册单元申报注册。同一企业生产的上述两类缝线若原材料、生产工艺(除切刺工艺外)均相同,可选择其中一种缝线开展生物相容性评价。
用于肾功能衰竭患者的血液净化产品生物学评价应如何考虑?
根据现行GB/T 16886《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系列标准,总体生物学评价应考虑以下方面:(1)制造所用材料;(2)预期的添加剂、工艺污染物和残留物;(3)可沥滤物质;(4)降解产物(如适用);(5)其他组件及其在最终产品中的相互作用;(6)最终产品的性能与特点(7)最终产品的物理特性,包括但不限于:多孔性、颗粒大小、性状和表面形态。根据产品临床预期用途,产品的生物学评价应考虑累计作用时间,按照外部接入器械与循环血液持久接触要求进行。如果产品采用全新材料,或可能含有致癌性、致突变性和/或生殖毒性物质,还建议在风险评定中考虑相关终点。
符合YY 0341.1附录B材料制成的产品是否可豁免生物学评价?
生物学评价是不能豁免的,可以通过等同性比较,证明申报产品与已上市产品具有相同的生物相容性,从而确定申报产品生物学试验的减化或免除。对于符合YY 0341.1附录B的材料,虽然是临床使用证明可接受的材料,但仍需通过等同性比较,如论证生产过程是否引入新的生物学风险,两者的生产过程包括加工过程、灭菌过程、包装等是否相同,因为生产过程也可能会引入新的有害物质,例如灭菌剂、加工助剂、脱模剂等残留物,若经过评价,生产过程不引入新的生物学风险,则可以豁免生物学试验。
当利用已上市同类器械的生物学试验数据进行生物学评价时,哪些因素可能影响生物相容性风险?
(1) 影响生物相容性风险的主要因素有:产品的材料化学组成(包括各组成材料比例)、产品物理结构、表面特性、生产工艺、灭菌方法、原材料供应商及技术规范、液体类产品/湿态保存类产品还需考虑内包装材料。
(2)若受试品与申报产品在以上所列可能影响生物相容性风险的因素中存在不一致的情况,则需提供充分的理由和证据支持所提交的试验报告适用于申报产品,必要时补充相应的生物学评价资料,如可沥滤物分析及毒理学风险评定资料、相关生物学试验项目的补充试验等。
病人监护仪等含有较多和人体接触附件的有源医疗器械,进行生物相容性评价时应关注的系列问题之二?
通常病人监护仪的心电、体温、血氧、无创血压、有创血压、呼吸、脑电、麻醉等功能模块均含有若干个和人体接触的附件,申报附件数量较多。为便于资料的审查,建议参照如下要求:
1、参照申请表结构组成顺序,按功能模块分类,列表说明和人体接触附件的名称、接触的部位、接触时间、接触性质、生物学评价方式(豁免、评价、试验)和对应的评价资料名称、编号。
2、进行生物学试验的还应说明生物学测试项目、测试依据、测试结果、测试报告编号等内容。
3、选取有代表性附件进行测试的,应说明典型型号选取的理由。